关于印发《湛江市“无废细胞”创建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》的通知
湛江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湛江市“无废细胞”创建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》的通知
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印发〈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〉的通知(环固体〔2021〕114号),以“无废细胞”创建为载体,分类分批高质量创建一批“无废细胞”,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“无废细胞”创建模式,助推我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,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(以下简称市“无废办”)牵头制定了《湛江市“无废细胞”创建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》。现予印发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径向市“无废办”(设在市生态环境局)反映。
湛江市“无废细胞”创建实施方案(2024-2025年)(公开).7z
附件2 湛江市“无废细胞”创建申请表.7z
附件3湛江市“无废细胞”创建申请单位承诺书.7z
附件4湛江市 年度“无废细胞”创建单位信息表.7z
附件5湛江市“无废细胞”创建评估验收申请表.7z
附件6湛江市“无废细胞”评估结果清单.7z
湛江市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
2024年8月14日